【審計報告】審計轟食安海陸空食物進口管制有問題 部分未獲許可證已放行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11/28 14: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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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審計署今發布最新報告提及食安中心進口管制,批評中心就空運到港食未交齊證明文件就獲發許可證或放行,同時未有依循檢驗程序抽驗日本進口食物的輻射量;陸路方面有文錦渡貨車逃過食安中心檢查,更有部分運送冰鮮食物的貨車乎獲檢視有否許可證,就已獲放行。

最新一份審計報告提及,本港去年逾9成食用食物均屬進口食品,惟不論於海、陸、空方面,食安中心管制亦有問題。當中署方就今年4個月文錦渡運載食物進口的貨車,檢視海關系統與食安記錄,發現59輛貨車中有9輛至少有1次逃避前往文錦渡食品管制辦事處接受食安檢查,另有2輛更從未駛進辦事處供檢查。

署方亦發現當中有14輛並未領取許可運冰鮮食物的貨車,有12架載有159批冰鮮食物的貨車,未獲文錦渡食品管制辦事處留意有否許可證已獲放行,另有2架成功逃避入站。

審計署亦留意到,未使用的進口許可證數目由2013年逾6萬張,增至2017年間逾8.5萬張,同期未使用的進口許佔全部已簽發許可證的86%至96%,比例甚高。

報告指,空運入口方面,今年1月25至31日期間,發現食安中心簽發的138張許可證中,有97%並無進口商提交任何所需證明文件下簽發。而檢測日本進口食物輻射的比例不足,20批次涉831箱食物中,中心檢查置於貨物最上方的1箱食物。

署方同時又批評中心未有適當量度食物樣本重量,卻於輻射監測儀器接駁的電腦輸入重量為1公斤作輻射污染檢驗,惟有樣本實際重量為3.37公斤, 同時未有除去非食用部分就檢驗,或令檢測結果同影響。

審計署促食安採取措施,確保盡可能於進口商遞交證明文件後才簽發進口許可證,及確保收取作輻射污染檢驗的食物樣本,由機場食物檢驗辦事處的食安中心人員自行選取;同時須採取措施處理車輛逃避前往文錦渡食安檢查問題,並適時完成識別和註銷未使用的進口許可證的工作,繼續定期識別和註銷未使用進口許可證。